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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2004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機要組

    開會日期

    2018-09-04 08:00:00

    開會地點

    臺北市市政大樓12樓中央區劉銘傳廳

    主席

    柯文哲

    紀錄

    趙芷名

    出席


    鄧家基、林欽榮、陳景峻、張哲揚、陳志銘、薛春明、李得全、謝小韞、蔡壁如、蔡茂岳、李博榮、李文宗、陳榮興、陳慶安、藍世聰、曾燦金、林崇傑、彭振聲(楊明祥代)、陳學台、黃清高(代)、賴香伶、陳嘉昌(黃啟澤代)、黃世傑、劉銘龍、林洲民、鍾永豐、吳俊鴻、張澤雄、謝政道、陳思宇、傅永茂、李再立、李維斌、袁秀慧、梁秀菊、程本清、沈鳳樑、曲兆祥、王崇禮、劉秀玲、陳誼誠、曾年有、陳錦祥、顏邦傑、蘇鈞堅、黃勝堅、薛秋火、游竹萍、林明寬、李美麗、廖雪如、林聰明、鄭裕峯、詹天保、王先黎、林秉宗、江慶輝、陳銘國、許玄謀、蔡宗雄、方定安、張明森、林志峯、陳郭正、黃立遠、張郁慧、池蘭生、張滋容、葉梓銓、常華珍、趙光中

    列席

    游適銘、劉奕霆、王志達、潘玉女

    壹、專題演講
    大仁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張總經理文信專題演講「精實管理推動-領導主管的角色」。
    衛生局長補充說明:
    推動精實管理是本府的重要政策,各局處均已組隊參加,衛生局更推展到第4梯次,明顯展現改善成效,本次演講期望加強首長的了解、鼓勵及支持,繼續在各局處善用精實管理工具,優化行政流程。
    主席致詞:
    反省改進是工作精進的重要步驟,且領導者的參與係改革成功的第一要件,應由上而下,自局處首長開始,落實精實管理精神,減少冗事。進步非指單一事件的效能提升,是每個參與者進步一點並集之大成,正視問題始能研擬對策,終而解決問題;策略地圖、精實管理、全面e化等均係本府推動之重大政策,期許各首長能以身作則,帶領同仁認同精實管理之思維,提增解決問題的能力。
    貳、確認本府107年8月28日第2003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
    (一)修正後確定。
    (二)討論事項一決議(一):「編號1俟文資身分確認無虞後再提案處分。」修正為:「編號1確認無文資身分後再提案處分」。
    參、討論事項
    一、修正「臺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部分條文案。(財政局、法務局)
    決議:本案通過。
    二、有關行政院辦理「107年度地方政府辦理捕蜂捉蛇為民服務補助計畫」補助本市執行捕蜂捉蛇為民服務計畫核撥經費新臺幣151萬元,由本府先行墊付案。(產業局)
    決議:本案通過。
    肆、報告事項
    一、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面對問題小則應於局處務會議討論處理,大則排入市長室會議報告,切勿心存僥倖,用「去年發生、今年發現、明年規劃、後年施工」之態度應付。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對本市俞大維故居及臺大鹿鳴堂(僑光堂)之文資爭議,請儘速進行RCA,當俞大維故居事件發生時,即應研議解決方式,不可讓類似問題再三發生。每次出事,系統就應檢討。
    (三)基於行政一體原則,各局處不應各自為政,而應著重分工合作,共同面對處理問題,如大彎北段商業宅案,民政局應加入,市民遷入戶籍登記時,即可轉建管處知悉,不合規定者就罰款;另內湖區人口成長4倍,道路面積未增加,僅靠三條聯外道,每日卻有15萬通勤人口,這是都市計畫問題,不是交通問題。本人認為根本之道應加速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而非僅處理交通問題。
    (四)明年防汛期結束後,第一果菜市場主體工程務必正式動工,倘無法達成,請至市長室說明。
    (五)再次重申,請局處遇到問題時,首長應先以電話直接溝通,勿逕以行文方式往返處理,以提增行政效率;另本人亦反對凡事都仰賴府級長官出面協處,各局處應有自行協調解決問題之能力。
    (六)各權管局處每年應至少辦理1次與所屬相關團體之座談會,提出解決問題方案,可解決的先解決,會後亦應追蹤列管各案,以此建立制度,並請研考會協助,以落實「把所有的小問題解決就沒有大問題」之施政理念。
    (七)請秘書長督導各項補助申請流程全面e化之政策,亦可參採科技部線上申請補助方式,俾便民且減少爭議。
    (八)要改變最難的是政治文化,政治文化之改革知易行難,本府重大招標案及BOT均須公布評審委員名單,這是需要勇氣的,本人排除萬難,仍要堅持下去,相信終能成功。
    二、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三、一週新聞輿情與府會聯繫工作報告。(秘書處)
    陳參議慶安口頭報告:
    (一)針對市政總質詢之議員關心議題,權管局處如未能即時答覆,必要時請發布新聞稿對外說明,避免誤解。
    (二)請各局處協助掌握議員平日關注議題與處理結果,彙送府會聯繫小組或秘書處機要組,俾利市長或首長能於市政總質詢議程中及時回應。
    (三)請各優先法案之權管局處賡續努力與議員溝通,務求順利審議通過。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有關2018臺北燈節議員關切之情節,本人亦認同廠商應公布募款明細,始符合公開透明原則,此請秘書長擔任PM,召集觀傳局、法務局及財政局等相關局處,研議本府委外廠商接受贊助或募款之財務揭露SOP,納入合約規範,俾類似活動遵循辦理。
    (三)凡事不應以個案論處,須建立制度才能一勞永逸;針對議員指正之議題,請權管局處重視,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惟不可重蹈覆轍。
    四、有關國際產業人才交流計畫「Global startup talents@taipei」Program辦理成果。(產業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所有小問題解決就沒有大問題,本案請產業局擔任PM,蒐集外商來臺需官方協助事項,分門別類予以處理,藉以提升整體經濟環境。施政滿意度向來與經濟息息相關,民眾能賺錢,滿意度才會提高,倘事涉中央法規,可建議中央以行政命令授權地方,讓本府可先行試辦。
    五、「2018臺北勞工技藝博覽會」成果報告案。(勞動局)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六、「公地活化、宜居永續」成果案。(地政局)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七、為請本府各局處暨所屬單位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案。(社會局)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散會

    2018-09-04 1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