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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2103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開會日期

    2020-08-11 09:00:00

    開會地點

    市府大樓12樓劉銘傳廳

    主席

    柯文哲

    紀錄

    王冠蘋

    出席


    彭振聲、蔡炳坤、黃珊珊、陳志銘、林育鴻、李得全、簡哲宏、周台竹、楊慶輝、蕭伶伃、林有志、謝慧娟、陳慶安(請假)、藍世聰、陳家蓁、曾燦金、林崇傑、林志峯、陳學台、周榆修、陳信瑜、陳嘉昌、黃世傑、劉銘龍、黃景茂、蔡宗雄、吳俊鴻、張澤雄、謝政道、張治祥、傅永茂、李再立、呂新科、袁秀慧、鄭瑞成、程本清、沈鳳樑、林芳如、賴彥霖、劉秀玲、巴干.巴萬、徐世勲、陳錦祥、沈志藏、劉奕霆(蕭君杰代)

    列席

    陳智菡、莊淑花

    壹、頒(獻)獎
    一、頒獎
    (一)表揚「108年度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本市表現優異考生及指導老師。
    (二)頒發本府第6、7梯次精實管理優良改善團隊證明書。
    二、獻獎
    本府榮獲行政院頒發「108年度推動公有建物及土地設置基地臺」地方組第一名。
    主席致詞:恭喜獲獎的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表現優異考生及指導老師、精實管理的優良改善團隊;另本府榮獲「108年度推動公有建物及土地設置基地臺」地方組第一名殊榮,請大家繼續加油,努力保持第一名,再次感謝大家。
    貳、精實管理專案第6、7梯次成果分享
    一、精進客服中心效能。(北水處)
    二、徵收保管款核發作業流程優化。(地政局)
    三、縮短電梯故障困人處理程序時間。(捷運公司)
    四、建照電子審查流程精進。(都發局)
    衛生局黃局長補充報告:
    (一)本府自市長上任即開始推行精實管理,第一任期30幾個局處均已執行1輪,第二任期預計執行3輪,每輪約6至7個局處,各機關應於局(處)務會議報告,另擇較佳者至市政會議發表;各局處選擇重要流程或痛點,透過精實管理手法,亦即所謂的ECRS,進行流程簡化及e化,亟需每位首長的支持。
    (二)下個階段擬推行預算的精實管理,結合主計處、研考會及公訓處,希明年編列111年預算時,達到業務精實與預算控制,業安排於9月8日市政會議進行專題演講。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機關為政策執行所推行的內部小e化作業,請資訊局協助研議妥適的統一原則,以北一女中試辦的智慧校園計畫為例,與教育局合作列出e化過程各項問題,再予以分類,可歸屬於小e化者,由機關自行研發,至於涉及資料庫應用及資安者,則統一規範。
    (三)都發局應優先推動e化,請陳秘書長協處,以減輕同仁業務壓力,倘現有人力不足,無法及時增補,則參與e化人員加班費可從寬處理。
    (四)精實管理是日本的達人文化,就是把事情做好,並成為習慣,公司才能永續發展,請衛生局黃局長持續推動精實管理,並與公訓處研議培育種子團隊,期本府預算進行精實管理,可避免日後舉債。
    參、宣讀本府109年8月4日第2102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肆、討論事項
    一、制定「臺北市個人租賃住宅委託包租代管減徵地價稅及房屋稅自治條例」案。(地政局、法務局) 
    李副秘書長補充說明:本案係今年居住正義46項工作計畫之一,但未經提報專案小組及市長室會議討論法案內容,依目前草案內容恐不符稅制合理及居住正義,建議另行討論後再議,至於弱勢租屋及租屋黑市問題,前經討論仍應建議中央修住宅法將公益出租收入全數列入所得稅免稅額度,並透過加強查稅及增列吹哨人機制方式,以導正市場機制。
    地政局張局長補充說明:本自治條例係內政部推動租賃專法的配套之一,希望鼓勵屋主釋出空屋,透過減徵稅收,增加擁有閒置住宅者將房屋投入市場機會,扶植包租代管產業,健全租賃住宅市場。
    決議:
    (一)本案退回。
    (二)為解決社會貧富不均現象,政府應透過稅收方式,調整所得累進稅率,調節納稅人的收入和財富,再重分配給社會弱勢的團體或個人,以符公平正義,本案減徵地方稅可否達到此效果,請於居住正義小組再行討論。
    (三)政治要務實,並採漸進方式,雖然政府要扶植各項產業發展,但本案涉及政治價值判斷,應透過政策辯論,辨明受害者與受益者,據以研擬推動戰略與戰術,爾後類此案件,應先提報市長室會議討論,決議後再提報市政會議。
    二、廢止「臺北市街道家具廣告物設置準則」案。(都發局、法務局)
    決議:本案通過。
    伍、報告事項
    一、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二、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蔡副市長補充說明:有關華光特區特五、特三等基地將作為東門市場改建之中繼地點案,本人日前主持樹保會議時,該基地已通過樹木移植審議,並由都發局規劃作為社會住宅,兩案規劃內容似有不同,為避免日後爭議,請都發局與產業局再確認該基地使用用途。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有關警察局受理拾得物流程SOP,發生公文自發自送一節,請林副秘書長再行了解,釐清此為公文系統的通案性問題,抑或人為操作的個案性因素。
    (三)關於東門市場改建案,建議採原地重建方式,請市場處再與攤商積極溝通。
    三、一週新聞輿情與府會聯繫工作報告。(秘書處)
    秘書處王組長口頭報告:
    (一)本府在8月6日宣布啟動第一階段防疫應變機制之後,議會亦同步在當天要求進出議會的人員比照辦理,並請各局處同仁配合。
    (二)臺北市議會預定9月1日召開程序委員會,針對下會期議程和法案安排進行初步討論,另再次提醒下會期有重大法議案要函送審議的局處,請依府頒SOP並掌握期程,最遲應於9月1日(星期二)提報市政會議,並於當日函送議會,也可與議員約定說明期程,尋求支持。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大龍新城國宅屢有負面新聞,住戶常透過議員陳情,影響本府形象,請黃副市長督導,儘速處理。
    (三)本府各項重大工程,設計單位應秉持正直誠信,擔負起後續責任,不可歸責施工單位。
    (四)針對市民大道(鄭州路)與塔城街口因時常發生交通事故,改實施機車兩段式左轉,引發騎士爭取路權一事,請交通局、警察局交通大隊與交通部儘速研議,提出具體解決方案,於週五前召開記者會,闡明合理的政策論述,以說服大眾。
    四、109年度「本府員工滿意度調查」案。(研考會)
    文化局蔡局長補充說明:本府所屬員工尚包含諸多勞務採購的駐點人員,部分問卷選項並不適用,為避免影響調查結果,建請調整渠等問卷調查人員及答題項目。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針對本年度員工滿意度調查,請研考會針對填報人員身分調整問卷選項,俾問卷調查結果得以如實反映。
    五、行政法人臺北流行音樂中心開幕籌備事宜。(文化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本案為本府重大建設,倘有任何問題,請文化局隨時回報,以利即時妥處。
    六、「2020大稻埕情人節」籌備情形。(觀傳局)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散會

    2020-08-11 1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