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頒獎
表揚本府2020傑出資訊人才、傑出資訊創新及傑出資訊應用獎。
主席致詞:
(一)今日頒發傑出資訊人才、傑出資訊創新及傑出資訊應用獎,本府應持續e化,如社宅可透過網站提供各項服務與管理,請都發局以使用者需求進行設計,讓社宅以類似管委會方式運作。
(二)本府應「聰明執政」,首長是管理者,須善用e化科技蒐集民意,提升行政效能及服務品質,故e化勢在必行。e化最難的是決定流程,其次才是軟體,本府可先從人數較少之原民會為優先試辦機關;各機關推動e化過程中如遇任何問題,請於主秘會報提出並設法解決。
貳、宣讀本府109年6月2日第2093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參、討論事項
一、修正「臺北市民眾協助警察拘捕人犯損失補償自治條例」部分條文案。(警察局、法務局)
決議:本案通過。
二、本府教育局擬修正臺北市公立幼兒園員額編制準則(草案)。(人事處)
決議:本案通過。
三、「委託經營管理臺北市至善老人安養護中心」重新招標案,財產價值達1億元以上。(社會局)
社會局劉局長補充說明:為提升老人安養護中心服務品質,續約條件改為審核通過、續約評鑑為甲等以上、履約期間績效考核及評鑑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甲等以上),且無不予續約之情事者,始得以續約。
決議:本案通過。
四、撤回制定「臺北市老人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自付額補助自治條例」案。(社會局)
決議:
(一)本案通過。
(二)社會福利政策應全國一體適用,不宜因居住地不同而有所差別待遇。
肆、報告事項
一、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二、一週新聞輿情與府會聯繫工作報告。(秘書處)
陳參議慶安口頭報告:
(一)市議會上週三政黨協商已訂於6月19日(下週五)邀請市長針對YouBike2.0改善計畫、市府各項建物公安措施及重大公共建設執行進度等議題進行專案報告,請各協辦機關儘速提供資料給總主政機關交通局,於期限內完成資料準備,並彙整相關模擬題,俾利議事進行;另5項書面報告資料請權管局處於6月15日(週一)下午4時前以府函送市議會。
(二)議員所提地方建設,只要是對市民有利,各局處應全力配合,惟面對議員興革建議,務必慎重面對,作全方位考量,妥為處理;各項議員請託協調或會勘案件,務必建檔管理,並了解案件來龍去脈,以杜爭議。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各局處參加議員協調案件或會勘,應一視同仁,虛心配合辦理,並建立SOP。
(三)針對議會會勘、協調會及議員索取資料案件,請黃副市長督導,作業程序應採e化,並進行數據分析,俾提升行政效能。
三、本府重大工程效益評估指標擇定列管案。(研考會)
彭副市長補充說明:滿意度指標,難以完整顯示公共工程之效益,況重大工程有其差異性,如社宅不易評估,但北藝、北流則可將投入成本及所帶動經濟效益進行質化、量化之效益分析。英國BOT即以此為效益評估方法,建議研考會可針對即將完工之工程,以當初替選方案之淨現值為機會成本,就目前社經情勢變化建立量化資料,以作為日後工程完工後效益評估之依據。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重大工程之效益評估,應著重於檢視當初所提出之可行性評估及KPI,於完工10年後是否相符?若有明顯落差,應檢討其決策過程及原KPI如何修訂較為合理可行。如社子大橋、和平籃球館、臺北網球中心、興隆公共住宅等公共工程,應重新檢討其可行性評估、決策及核定過程。
(三)國家重大建設並非個案均有替選方案,請研考會再研究採最合宜之效益評估統計技術,可借鏡日本公共建設計畫評估制度,尤其是事後評估作法,避免有重大工程淪為蚊子館情事。
四、本府各機關109年第1季公務出國報告案。(研考會)
公訓處林代理處長補充說明:業請研考會調查與市政結合重大政策,請各局處研提出國議題,本處會再研商並遴派參訓機關及人員。
黃副市長補充說明:出國考察計畫首要決定各局處進修內容,其次將50歲以下9職等同仁與策略地圖結合,最後研議將考察計畫延伸為長期學習,三者合併討論後彙整出10幾個局處,將擇期向市長報告。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本人鼓勵大家出國參訪,可優先選擇無語言障礙的城市,觀摩學習其強項,提出具體改善建議。
(三)出國考察計畫可培訓本府優秀人才,請公訓處擇定適當機關與人員,落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