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宣讀本府110年5月18日第2142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貳、討論事項
一、為社會局「委託經營管理臺北市行愛住宿長照機構」委託實施計畫依規定送市議會審議案。(社會局)
決議:
(一)本案通過。
(二)請各局處自行檢視現有委託經營合約之合理性。
二、辦理「委託經營臺北市萬青住宿長照機構」委託經營案。(社會局)
決議:本案通過。
三、財政局經管信維大樓及都發局經管南機場三期等整宅對應市有土地持分,擬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完成處分程序,並依自治條例規定辦理讓售案。(財政局)
決議:本案通過。
參、報告事項
一、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黃副市長補充說明:中央防疫會議已宣布放寬醫院1人1室限制,照護人力比例依醫院必要性、急迫性安排,另洗腎患者希望集中安排至北市聯醫和平院區及三軍總醫院松山分院,惟和平院區可能難以負荷,希各專責醫院加速出院流程處理,請衛生局督促專責醫院今天清出病房;另同意公務機關可以比照醫護人員篩檢的方式,儘速回到工作崗位,工程停工部分亦可考慮此種彈性方式訂出本市的SOP。
都發局黃局長補充說明:傳出確診案例的社宅工程均已完成清消,部分工程因人力調度考量而分別有3-14天不等的暫時停工狀態。
文化局蔡局長補充說明:北流南基地室內裝修包商木工師傅確診,整個工班的人14天自主健康管理,要快篩及作PCR會停工14天。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請捷運局重申本府立場,新北市政府若欲接辦環一,必須同意南北環營運前移還本府,由本府續辦環一、南北環及東環之整個全環營運。
(三)面對疫情,首長有行政裁量權,遇到問題應自主判斷解決。
(四)自即日起與防疫有關公文均以最速件處理,並可採先致電或email,而正式公文則以後補方式辦理。(五)面對問題、解決問題,為避免人員確診影響工程期程,請重新研議訂定SOP公布施行。
二、一週新聞輿情與府會聯繫工作報告。(秘書處)
李旻蔚副總聯絡人口頭報告:
(一)議員對於疫情有相關建議或關心事項,府會小組會聯繫並轉介相關局處,請各權管局處費心協助儘速向議員說明,另因應全國疫情三級警戒管制措施,本市每日下午3時30分召開臺北市防疫因應記者會,會後將相關圖文轉知議員,並由民政系統周知市民了解本府防疫作為,以利本市防疫工作推動。
(二)近來議會已有2位議員的助理傳出疫情,建議各局處近期有與該研究室接觸的同仁應提高警覺,自主健康管理,如非必要請儘量減少進入議會,改以電話或視訊方式處理業務,另索資部分亦請先與議員及助理妥為說明,優先以電子郵件或傳真等方式辦理,共體時艱。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三、陽明山公墓新設花葬園區及富德公墓新設樹葬園區完工啟用。(民政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疫情期間,取消現場公祭,改採網路公祭,請研擬加強宣導網路公祭計畫,包含媒體露出,持續推動鼓勵民眾多加使用,讓市民習慣,形成風氣文化;另環保葬相較於傳統方式應提供有感價差,請研議優惠措施,以降低社會成本。
四、推動「全市機車收費政策」。(交通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請加速本市機車收費規劃期程及比例;現階段推廣電動機車免收停車費,俟普及後再檢討研議優惠方案。
肆、臨時動議
教育局曾局長口頭報告:本局昨日與新北市政府及基隆市政府聯繫,將於教育部今日下午召開的視訊會議建議再停課2週;至於學生成績計算,採多元評量或減併次數,例如考試3次計算前面2次。
蔡副市長口頭報告:
一、教育部對學校停課期限尚未定案,教育局可於今日與教育部的視訊會議提出本府想法,經充分討論後訂定原則,以供遵循。
二、有關市立大學留校住宿學生,於昨日已全部安置完畢;校方以嚴謹的做法,安排學生搭乘防疫計程車至天母校區宿舍,並採1人1室以符合防疫需求。
主席裁示:
一、因應疫情,本次會議有10個府外機關採視訊會議,後續請人事處督導每個機關的局(處)務會議都要實際演練過視訊會議,各機關均要習慣及熟悉線上會議方式,以適應疫情下的新常態。
二、近期疫情嚴峻,發展迅速且難以掌握,請教育局建議中央將停課後之復課日期修改為「直至新的命令發布」,並至少3天前通知。另因停課而衍生之期末考及成績評量等問題,亦應研訂方案一併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