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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2111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開會日期

    2020-10-06 08:00:00

    開會地點

    市府大樓12樓劉銘傳廳

    主席

    柯文哲(08:00-10:02) 彭振聲(10:03-10:34)

    紀錄

    王冠蘋

    出席


    彭振聲、蔡炳坤、黃珊珊、陳志銘、林育鴻、李得全、簡哲宏、周台竹、蕭伶伃、謝明珠、林有志、謝慧娟、陳慶安、藍世聰、陳家蓁、曾燦金、林崇傑、林志峯、陳學台、周榆修、陳信瑜、陳嘉昌、黃世傑、劉銘龍、黃景茂、蔡宗雄、吳俊鴻、張澤雄、謝政道、劉奕霆、張治祥、傅永茂、李再立、呂新科、袁秀慧、鄭瑞成、程本清、沈鳳樑、林芳如、劉秀玲、巴干.巴萬、徐世勲、陳錦祥、倪永祖、黃勝堅、薛秋火、游竹萍、林明寬、李美麗、林聰明、周明怡、詹天保、鄭裕峯、王先黎、林秉宗、江慶輝、于保雲、陳庭輝、高振源、陳信良、劉美秀、黃立遠、陳郭正、陳榮興、林昆虎、池蘭生、李昆振、葉梓銓、常華珍、趙光中、沈志藏(莊英震代)、賴彥霖(黃銘材代)

    列席

    陳智菡、莊淑花

    壹、專題演講
    臺北市立大學社會暨公共事務學系李副教授俊達主講「臺北市政府民事訴訟案件減止訟成效之研究-法制人員的觀點」。
    主席致詞: 
    (一)本人擔任市長後,希建立認真的文化,積極減止訟,避免長期爭訟案件,如基隆路地下道案纏訟多年、環保局提告清潔隊員返還清潔獎金等,訴訟結果卻不一致而難以處理。
    (二)最好的管理是不用管理,減止訟的方向是正確的,惟不宜以案件數量作為KPI,亦不可作為列管事項。
    (三)本次研究結果雖指出,可減少與民眾及廠商間訴訟,但並未減輕現任首長及公務員的負擔,但可減少以後人員的負擔。惟小問題容易解決,沉痾難解,如能盡量於問題未擴大前即處理,則可避免出現如大彎北段、社子島及廣慈博愛園區BOT開發案爭議等問題。
    (四)紓解民眾或廠商的爭訟可提高訴訟經濟,亦肯定首長立場對於減止訟推動重要性,希各局處首長共勉,如重陽節登山健行活動失序事件,即因態度無畏外界壓力均一肩扛起,而非將問題歸咎基層人員。
    (五)本案請黃副市長督導,由法務局賡續主政,每半年針對減止訟提出檢討報告。
    (六)本府市政效率業已大幅提升,如拆除中正橋僅需87小時,白晝之夜參與者高達40萬人,另北美館二館擴建計畫,請簡副秘書長協助,務必掌控工程進度。
    貳、宣讀本府109年9月29日第2110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參、討論事項
    修正「臺北市整建住宅更新規劃設計費補助辦法」第一條條文案。(都發局、法務局)
    決議:本案通過。
    肆、報告事項
    一、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本次疫情期間為研議將市政大樓內公務員與洽公民眾分流,惟礙於原建築空間動線難以執行,請建管處研議本市公署設計準則及規範,供日後公署興建遵循之用。
    (三)北一女中試辦的智慧校園計畫為本府重要施政計畫,請教育局掌握期程,俾將成效推廣至他校。
    二、一週新聞輿情與府會聯繫工作報告。(秘書處)
    陳參議慶安口頭報告: 
    (一)有關本會期市長前往議會專案報告之期程與議題,預計在本週三下午議會大會休息時間進行政黨協商,目前各政黨等提出的議題計23案,業已轉請局處研析提供意見,屆時再視政黨協商情形是否列專案報告題目或改提書面報告。
    (二)市長預定10月14日(下週三)中午12時至下午1時30分與國民黨團進行本會期政策性預算及重大法議案說明,除了既定議題外,國民黨團也增列長照機構之制度與老人安養作法之議題,要求市長及權管局處進行意見交換,也請相關局處預作準備。
    黃副市長補充說明:針對各黨團所提出市長專案報告議題,可分為建設類與政策類,會按局處評估結果據以排定專案報告題目,至個別議題則可改用書面報告方式。
    李副秘書長補充說明:
    (一)針對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社子島家戶訪查作業之瑕疵,目前正加速辦理補調查。
    (二)社子島自救會希擴大保存島內9大聚落,尚在協調持續溝通,回饋方式會採公平合理之回饋。
    (三)對於「無屋無地」及經濟弱勢的居民,將以承租專案住宅方式安置,土開總隊將規劃多坪型可負擔之專案住宅予以處理。
    地政局張局長補充說明:關於補齊107年度辦理家戶訪查參與對象部分,預計11月初完成,另已取得財政部賦稅署提供家戶訪查所需所得級距資料。至於9月30日本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決議請本局再確認弱勢居民的戶數,並提出協助渠等居住、就業的具體方案部分,目前規劃的專案住宅已考慮弱勢戶之經濟負擔,以多坪型之住宅提供選擇,同時將會同社會局等機關,對有就業協助需求者,提供充分的輔導。
    環保局劉局長補充說明:9月30日召開本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會中多數委員表示,需補充引進產業規劃內容並評估對社子島生態影響,防洪計畫要納入環評對應章節,針對弱勢族群戶數的掌握及安置,亦請社會局協助進行。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請黃副市長再與議會溝通,為貫徹本府e化政策,議員索資系統不宜採紙本與電子併行方式,而議員口頭詢問與索資亦應分別規範。
    (三)政治應務實面對問題、解決問題,社子島案請李副秘書長與地政局妥處,針對監察院調查報告,應補充事項請儘速辦理。
    (四)本府興建社宅時,未針對家戶所得收入最低10%的市民予以設計,未來可研擬以混居方式規劃整層樓,使用者共用客廳、廚房與衛浴等設備之可行性,負擔費用較少,亦滿足基本生活需求之住房。
    三、持續推動及精進「停車場智慧化」服務。(交通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即時停車資訊「北市好停車」APP,除應包含公有停車場及委外停車場外,亦請積極鼓勵民營停車場加入,方便市民使用
    (三)本市公有停車場月票以線上登記及抽籤方式,立意及成效良好,請賡續辦理。
    四、109年10月24日至25日辦理「2020臺北客家義民嘉年華」活動。(客委會)
    客委會徐主委補充說明:總統府業於昨日晚間表示將出席本次活動,因事前會有相關安檢作業,欲出席10月25日主祭大典的長官,請提早於10時30分前進入會場,並歡迎各局處首長及同仁踴躍參加。
    蔡副市長補充說明:本人去年曾參與,針對活動有兩點提醒,首先大尊神像進行基座的安座大典,務必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其二,請確實掌握挑擔奉飯行程與安座大典之時間,俾讓活動流暢進行。
    彭副市長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請各局處首長踴躍參與,並轉知同仁響應活動。
    五、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補助計畫。(產業局)
    環保局劉局長補充說明:本案係向中央爭取14.6億元經費,為全國最高,經本府跨局處合作推行至今,已連續3年用電負成長,市府團隊付出諸多努力,建請市長對績優同仁予以獎勵。
    彭副市長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對於案內參與節電補助之本府績優機關同仁,請酌予獎勵。
    六、「翡翠水庫水情及應變作為」案。(翡管局)
    北水處長陳處長補充說明:今年底前,公共自來水給水供應無虞,惟進入秋冬枯水季,倘若持續雨量不足,擔憂明年第一季用水恐有問題,會由翡翠水庫與北水處向中央繼續協調,減少支援用水量。
    翡管局謝局長補充說明:有關以前民眾會對於水庫發電而有浪費水資源之虞,目前水庫放水已與台電公司協調以同時滿足下游民生用水及水力發電廠發電需求,以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並沒有浪費水資源,反而提升了水資源供水及發電雙重效益。
    彭副市長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請翡管局與北水處併同發布新聞稿,讓市民知曉翡翠水庫蓄水量持續下降,並呼籲市民節約用水,同時藉此機會,向外界宣導放水非僅為發電,以杜質疑。

     

    散會

    2020-10-06 10: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