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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違法旅宿檢舉獎金Q&A

    Q. 請問如何檢舉違法旅宿並申請檢舉獎金?

    A. 請至觀光傳播局網站(網址:https://ppt.cc/fMB88x)下載檢舉表格,依照表格欄位填寫並提供違法營業資料,利用臺北市陳情系統或以書面郵寄觀光傳播局檢舉,由於需要提供違法資料,所以無法透過1999市民熱線檢舉。

     

    Q. 請問檢舉違法旅宿需檢附哪些資料?

    A.

    一、檢舉人姓名、國民身分證編號、聯絡地址及電話。

    二、營業名稱、經營人姓名或公司商號名稱、營業地址及聯絡電話。

    三、違法營業事實。

    四、違法營業資料:

    (一)營業場所內外部照片:如建物外觀與周邊街景、營業地址門牌、出入口或旅客接待處、所有住宿營業房間房門及房號、住宿房間內部全景、供旅客用之設施物品(如寢具、浴廁、備品)等。

    (二)住宿訂房紀錄:如訂房網站網址、訂房過程網頁截圖、須顯示住宿日期與費用之訂房確認文件、與業者透過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通訊軟體聯繫住宿事宜之紀錄等。

    (三)消費證明:如發票、收據、匯款紀錄、信用卡消費紀錄或其他支付系統付款畫面截圖等。

    觀光傳播局受理後將會審查檢舉資料,如資料不齊全,將會以公文書通知需補正事項及資料,請檢舉人於文到10日內補正。

     

    Q. 請問檢舉違法旅宿能獲得多少檢舉獎金?

    A. 觀光傳播局藉由檢舉人所提供違法資料,依法裁處違法旅宿業者罰鍰新臺幣十萬元以上確定且完成罰鍰收繳者,將會按罰鍰金額15%發給獎金。檢舉人於同一年度領取獎金總額以新臺幣30萬元為限。

     

    Q. 什麼情形無法請領檢舉獎金?

    A.

    一、檢舉人以匿名或非以真實姓名檢舉。

    二、檢舉人為觀光傳播局及所屬機關人員。

    三、經觀光傳播局通知限期補正檢舉資料,屆期仍未補正完成。

    四、檢舉前已由觀光傳播局調查或處理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