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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從國外回來才知道戶口已經被遷出,我要怎麼辦理身分證?(入境遷入)

     

    請至現住地戶政事務所辦理恢復戶籍

    申請人:

    1.本人或戶長(遷入地戶長)

    2.可委託辦理(需附委託書)

    • 應備證件:

    一、自己單獨一本戶口名簿
      (一)持蓋有本次入境章戳的中華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
      (二)房屋所有權狀或最近1期完稅房屋稅單正本
      (三)身分證(本人)
      (四)印章(本人)
      (五)遷徙者2年內拍攝正面彩色照片1張,亦得繳交數位相片,規格依請領(初、補、換)國民身分證之相關規定辦理,若本人親自申請換證時,經戶政事務所核對檔存照片與人貌相符且年歲相當,得免繳交照片,如尚未請領新式國民身分證者,仍請依上述照片規格本人(不得委託)攜帶1張照片辦理換證事宜,換證規費50元
      (六)戶口名簿規費30元
    二、寄在別人戶口名簿內
      (一)持蓋有入境章戳的中華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
      (二)戶口名簿(新住址)
      (三)身分證(本人)
      (四)印章(本人)
    (五)遷徙者2年內拍攝正面彩色半身照片1張,規格依請領(初、補、換)國民身分證之相關規定辦理(相片規格詳見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187),若本人親自申請換證時,經戶政事務所核對檔存照片與人貌相符且年歲相當,得免繳交照片,換證規費50元
      (六)換領戶口名簿,規費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