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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外就學:「原在國內學校就學之役男,於19歲(含)以後第1次申請出境國外就學,應準備哪些證明文件?向哪個機關申請?應填申請書表格式?處理時限?」

    (一)檢附赴國外就讀經當地國教育主管機關立案之高中以上學歷學校(含語文學校)出具之入學許可(如非英文請加附中文譯本,皆可免驗證)及護照正本;高中以上大學以下學歷者(含語文學校)至24歲、研究所碩士班至27歲,博士班至30歲。(其餘學歷及年齡順延規定請參考前述)

    (二)於開學前3個月內向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提出申請。(臺北市服務站:臺北市廣州街15號)

    (三)臨櫃填寫役男出國申請書。

    (四)上班時間內「隨到隨辦」。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兵調體檢科,聯絡人:洪淑瑛,聯絡電話:23654361分機112,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