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役男出境超過規定期限才返國者,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不予受理其返國當年及次年出境之申請。 (二)役男經核准出境後,逾期未歸,經役政單位催告仍未返國,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者,應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之有關規定,移送法辦。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兵調體檢科,聯絡人:洪淑瑛,聯絡電話:23654361分機112,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
(一)役男出境超過規定期限才返國者,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不予受理其返國當年及次年出境之申請。 (二)役男經核准出境後,逾期未歸,經役政單位催告仍未返國,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者,應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之有關規定,移送法辦。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兵調體檢科,聯絡人:洪淑瑛,聯絡電話:23654361分機112,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