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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生入學】因父母或直系二(三)親等持有兩戶(以上)建物所有權狀(房屋所有權證明),致父母無法共同設籍於額滿學校學區,其子女是否可以優先分發進入額滿學校?

    可以。如為父母或直系二(三)親等持有兩戶(以上)建物所有權狀(房屋所有權證明),致只有父或母其中一方與學童共同設籍者,得於4月第4週學校辦理資格審查期間,持兩戶建物所有權狀(房屋所有權證明),及父母與學童戶口名簿到學區學校辦理審查,經審查通過則視同父母共同設籍,得優先分發入學。

    聯絡電話:1999分機6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