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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罰鍰重繳、溢繳、誤繳時如何辦理退款?繳款證明正本遺失時如何辦理?退款需要幾天辦理?

    一、退款方式:金融帳戶轉帳退款。

    二、具備文件:
    1.填妥本所退款領款通知(doc檔案)/(odt檔案)/(pdf檔案),並於領款通知之「領款收據」欄簽名或蓋章(如為法人須蓋公司大小章)。
    2.存簿封面影本(帳戶姓名須與被通知人之姓名資料相符,如欲匯入他人帳戶,請勾選並填妥「領款收據」欄之本人同意匯入代領人帳戶資料需簽名或蓋章)。
    3.原繳款證明正本(如為重複繳款者應有繳款證明正本2張)。

    三、繳款證明正本遺失時如何辦理? 
    請於退款領款通知「收據遺失切結書」欄位處具結,勾選繳款證明遺失,並於立書人簽章處簽章;如為法人,請蓋公司大小章。

    四、需辦理時間:自接獲民眾申請之退款領款通知至辦妥轉帳退款,約需14個工作天。

    五、另為縮短重複繳納退款時程,請多利用本所E化線上服務「重覆繳納罰鍰查詢」,若確有重複繳納情事,可下載退款申請書(doc檔案)/(odt檔案)/(pdf檔案)逕寄本所辦理退款。

    六、亦可至本所網站首頁(https://www.judge.gov.taipei/)上方點選「e退款申請」線上申辦,再依步驟填寫並上傳存簿封面(或金融卡帳號截圖)及原繳款證明,申請完成後,可在「查詢退款進度」頁面查詢辦理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