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性騷擾事件受害人可以找誰申訴?

    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第13條及性騷擾防治準則第5條、第7條之規定,性騷擾事件之受害人得向加害人所屬機關、部隊、學校、機構、僱用人或直轄市、 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訴;且亦可就近向事件發生地之警察機關報案提出申訴。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洽詢電話:1999轉分機3365、4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