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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進住臺北市政府婦女中途之家的應備文件為何?

    1、臺北市政府婦女中途之家進住申請書。

    2、國稅局稽徵所開立之最新年度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財產歸屬資料清單。(申請人及隨同進住之子女)

    3、3個月內區域級以上醫院一般體格健康檢查證明,檢查項目以申請書載明內容為主。(申請人及隨同進住之子女)

    4、其他證明文件,如(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學生證影本、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離婚判決書及確定書影本、

    警察機關受(處)理案件證明單等。

    若有其他疑問可洽詢婦女中途之家社工人員,洽詢電話:1999(外縣市請撥打02-27208889)分機1712、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