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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召回商品又釀災 謹慎確認不擔憂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每年4、5月臺灣氣候逐漸進入梅雨季,為因應臺灣夏季高溫潮溼的環境及大量滋生的蚊蟲,許多民眾多利用捕蚊燈及除濕機,來提高環境的舒適度及避免蚊蟲的滋擾,不過也衍生了另外的問題。
     
    臺北市消防局近來接獲數起使用中捕蚊燈及除濕機發生燃燒起火之事故,造成住家燬損,並危及生命財產安全。經查起火產品均為公告召回瑕疵商品,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自97年針對飛利浦IST503的捕蚊燈與大同TWD-510B等14家廠牌型號的除濕機商品公告並要求廠商召回檢修,但仍有部分瑕疵商品未能召回,如家中有標準局公告召回之不良瑕疵電器,應立即停止使用,並與廠商聯絡檢修。
     
    消防局再次呼籲消費者,應檢視家中電器產品是否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召回之瑕疵商品,如為瑕疵商品,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利用其服務電話儘快與廠商聯絡檢修事宜,以避免發生危險。各項公告召回之不良瑕疵電器產品詳細資訊請至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商品安全資訊網( http://safety.bsmi.gov.tw/ )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