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北市提醒豪雨受災戶 可減免相關地方稅

    • 發布機關: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 聯絡人:梁芳芳
    • 聯絡資訊:02-23949211 分機191

           據報載受梅雨鋒面及颱風彩雲外圍環流影響,本 (110)年6月4日短時間強降雨造成臺北市部分地區淹水,水利署亦針對部分地區發布淹水一級警戒。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提醒民眾,如有因此受災而造成財產損失,因疫情影響,民眾可利用該處線上申辦(https://reurl.cc/DvGpeR)或視訊服務雲平台(https://reurl.cc/AgolDe)向該處提出房屋稅、使用牌照稅減免申請。另基於愛心辦稅,該處也將依各有關機關出具之名冊或證明文件主動對受災戶辦理稅捐減免,或輔導納稅義務人於規定期限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該處及所屬分處,申請減免地方稅。
            該處進一步說明,本市地方稅減免規定如下:
            一、使用牌照稅:汽車及151cc以上機車如因災害受損不堪使用,應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登記,使用牌照稅計徵至報廢登記之前1日為止。如受損須修復,但未向監理機關辦理停止使用者,可在災害發生日起1個月內,檢附里長或警察機關出具之災害證明以及修車廠開立之證明,申請修復期間減免使用牌照稅。
     
             二、房屋稅:房屋遭受水災,以實際淹水日為準, 淹水1日以上未滿30日均減徵一個月房屋稅。如因豪大雨或土石流衝擊,房屋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免徵房屋稅,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房屋稅減半徵收,並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
     
             民眾如有任何疑義或繳稅問題,可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或該處服務電話02-23949211轉分機181、182,有專人提供服務及解答,或利用視訊服務線上諮詢,如對視訊服務系統有使用上問題,請撥打該處服務電話(02)23949211轉534、536,由專人提供服務及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