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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補助工會辦理國際交流活動及技能活動、競賽實施計畫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為鼓勵工會積極推動國際勞工事務,加強我國與國際性勞工組織及其他國家之交流,以有效提升各該行業之技術、專業知能,並發揚勞工價值與精神,增進勞工競爭力及技藝,促進國民外交等目的,特訂定本計畫。

           補助內容為工會聯合組織或工會舉辦國際交流活動或技能、競賽之活動經費。

    適用對象或申請資格


    一、    設立登記於臺北市之工會聯合組織或工會:

    1.    設立滿3年之聯合組織。
    2.    聯合組織會員工會數達30家。(截至前一年度12月31日)
    3.    3年內未違反工會法第20、23、24條規定。
    4.    未違反本計畫第5、9條規定。
     
    二、    工會聯合組織辦理國際交流活動,包含至國外(含大陸及港澳地區)參訪,或國外工會組織至國內參訪本府舉辦之活動。國外參訪活動之補助對象以工會聯合組織理事長、常務理事、理事、常務監事、監事、專任會務人員、基層工會派任之上級代表為限。

    三、    技能活動、競賽之補助對象為本市基層工會,且辦理技能活動、競賽應以本業勞工(組織)之技能為限。
     

    聯絡窗口單位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勞資關係科

    聯絡窗口電話

    02-2720-8889或1999轉7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