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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2076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機要組

    開會日期

    2020-02-04 08:00:00

    開會地點

    臺北市市政大樓12樓中央區劉銘傳廳

    主席

    柯文哲

    紀錄

    陳慧玲

    出席


    彭振聲、蔡炳坤、黃珊珊、薛春明、陳志銘、李得全、簡哲宏、周台竹、蔡茂岳(請假)、蕭伶伃、周榆修、陳慶安、藍世聰、陳家蓁、曾燦金、林崇傑、林志峯、陳學台、陳信瑜、陳嘉昌、黃世傑、劉銘龍、黃景茂、蔡宗雄、吳俊鴻、張澤雄、謝政道、劉奕霆、張治祥、傅永茂、李再立(蔡培林代)、呂新科、袁秀慧、鄭瑞成、程本清、沈鳳樑、林芳如、賴彥霖、劉秀玲、巴干.巴萬、徐世勲、陳錦祥、沈志藏、倪永祖、黃勝堅、薛秋火、游竹萍、林明寬、李美麗、廖雪如、林聰明、詹天保、鄭裕峯、王先黎、林秉宗、江慶輝、陳銘國、陳庭輝、高振源、方定安、張明森、黃立遠(李惠裕代)、陳郭正、陳榮興、李建賢、池蘭生、葉梓銓、李昆振、常華珍、趙光中

    列席

    莊淑花、黃清高

    壹、專題演講
    衛生局黃局長世傑主講「策略地圖、精實管理和預算之整合」。
    彭副市長補充報告:
    (一)郝前市長任期,府內預算自刪比例為4.94%,因議會很少通過預算同意購置土地,而柯市長任內推動公宅政策,需開闢道路及整建公園,工務局為徵收道路及公園土地爰增加預算,預算自刪比例與編列精實程度無關,係為所應為。
    (二)目前本府策略地圖與預算未盡相符,其主要原因係各局處將部分預算勉強列入策略地圖項目內,若須精進策略地圖,各單位應有長遠計畫;另施政計畫具有延續性,不因繼任者之施政作為而影響市政之推動執行,請各局處再逐一檢視未來願景,將願景、使命、指標及行動計畫相互配合,覈實編列預算。
    主席致詞:
    (一)本人任期尚餘2年10個月,目前除社會局長尚未完成遴選就任外,各首長應將配合任期結束而卸任;今後政策方向為清理戰場、鞏固戰果,並回歸制度面,尤其建立文官制度,各局處首長應思考機關內外哪些高階文官可以培養,進行接班人計畫。
    (二)任用各位首長並不是來當官,而是擔任管理者(manager或administrator),「做事認真」是一種文化,首長應時常看報表,如公文減量、縮短公文日數等統計數據,「好學進取」亦是一種文化,有問題即刻請教別人並馬上處理,從個案處理經驗,檢討建立通案之處理原則。
    (三)策略地圖是大方向,使命、願景及核心價值係必要的,成為宜居永續城市之願景。簡言之,即希望市民生活能過得好,而正直誠信、團隊合作、創新卓越、開放共享,即是市府團隊之核心價值。
    (四)預算要精實管理,預算籌編審查機制若要一次到位,應將公帑視為自己私人財產,請研考會精進預算執行績效評估制度,主計處針對108年各局處預算執行率及109年預算經議會審議後之刪減比率及刪減數提出報告。
    (五)請黃副市長及研考會主委研議本府長期的城市願景,今年度預算審查會議,本人將親自出席,屆時審視預算編列後,是否對應策略地圖,倘未對應即非優先項目,則應檢討該局處策略地圖抑或預算編列有問題。重要政策性項目須有長遠規劃,原策略地圖與預算分配“脫鉤”修正為不衝突。
    (六)本府「為市民服務、替城市創新」之使命不變,首長應做好管理者之角色。Outcome決定一切,至於如何推動Outcome Based Budgeting (OBB),請研考會思考如何建立。
    (七)社會局與教育局雖進行精實管理,惟仍有改善空間,請衛生局黃局長思考精實管理下一步要怎麼走。並請警察局就預算進行精實管理,請黃世傑局長比照進行輔導。
    衛生局黃局長回應:
    (一)針對各局處KPI達成率,不一定KPI達成度高就表示好,應與預算進行整合;同意保留策略地圖及平衡計分卡作為策略形成及執行工具,惟重要政策性項目、預算應通盤檢討,策略地圖及平衡計分卡與預算分配並不衝突,鼓勵各局處以發表會形式呈現成果。
    (二)以前精實管理側重流程,主要由基層人員辦理,如要做策略後之預算精實,高階團隊必須啟動,包括各局處首長,從上而下做起。
    貳、宣誓典禮
    勞動局陳局長信瑜及研考會賴主委彥霖宣誓典禮。
        主席致詞:
    (一) 今日是兩位新任首長補行宣誓典禮,研考會賴主委畢業於美國波士頓大學計算機科學碩士,希借重其大數據分析專長,提升本府各機關決策品質與執行能力;另勞動局陳局長任職高雄市議員14年,具豐富行政及問政經歷,定能建構本市優質職場環境,並強化勞資和諧。
    (二) 臺灣係共融的社會,容忍是自由的基礎,但自由應以不侵犯他人自由為範圍,臺灣歷經西班牙、荷蘭、明鄭、滿清、日本殖民統治,歷史文化極端衝突,人文、地理、生態非常複雜,尤應致力建構共融社會。
    參、宣讀本府109年1月21日第2075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肆、討論事項
      修正「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設置要點」案。(工務局)
        決議:本案通過。
    伍、報告事項
    一、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有關本府各局處需用口罩,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撥用數量,由黃珊珊副市長擔任PM,統籌口罩需求及調配,各單位將依比例發放,不足部分後補,請各單位PM確實檢視需求數量,倘浮報不實,則採事後追究,以利管控。
    二、一週新聞輿情與府會聯繫工作報告。(秘書處)
          陳參議慶安補充報告:
          (一)臺北市公寓大廈調處暨違章建築爭議處理委員會訂於2月10日正式上路,此一新制與議員、市民權益相關並可大幅減少各有關單位困擾,建議比照重大政策與議會溝通的SOP模式,請都發局及建管處備妥說帖,依序向議長、副議長、各黨團幹部及所有議員清楚說明本案精神與推動細節,俾利新制順利進行。
          (二)目前雖是議會休會期間,但議員針對重大議題仍持續關心,如武漢肺炎等時事議題,議員常透過記者會或索資等方式加以關心,請衛生局、教育局、社會局等局處除主動公布相關應對措施外,建請對於遭受影響的有關團體組織與議員等,亦應主動聯繫說明並提供正確資訊,以利凝聚共識,減少爭議。
          (三)議會休會迄今已有1個月,距開議亦僅2個月左右,請各局處就預算審議期間曾承諾應辦應興事項,確實納管追蹤處理,並向提案議員妥為說明以杜爭議;另預計於下會期函送議會審議的議法案,亦再次提醒,請各相關局處依府頒SOP,儘速加快相關行政作業,以利審議。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三、109年度本市總預算案暨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業經市議會三讀審議通過。(主計處)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四、2020臺北燈節籌辦進度報告。(觀傳局)
    觀傳局劉局長補充報告:
          本次臺北燈節期間之口罩需求,扣除廠商部分,經統計應變中心及相關工作人員,總共約需8千餘個口罩,希望本府先行支援;另現場販售物品,已協調攤商取消美食攤位及美食體驗活動,惟其餘商品建議維持擺攤販售,以增加燈節活動多元性。
          衛生局黃局長補充報告:
          有關臺北燈節工作人員所需之口罩,自2月6日起民眾可持健保卡至特約藥局購買,建議相關工作人員亦可透過此管道先行購置。
          簡副秘書長補充報告:
          考量武漢肺炎疫情,臺北燈節若現場供應吃食,口罩取下恐引發民眾疑慮,攤商販賣物品倘無需取下口罩,應可販售。
          黃副市長補充報告:
          臺北燈節活動期間之口罩需求,因本市各級學校已延後開學,可先行挪用教育局提報之口罩數量,本人將統籌本府各單位需求後,妥為分配先行調用,以提供臺北燈節相關工作人員使用。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面對武漢肺炎疫情,本府應務實處理,疫情倘無法於短期間內緩解,同仁執行公務應提供口罩,並正確使用,以有效防止疫情擴散。
    五、本府108年度電子發票及電子核銷率推動成果。(財政局)
    主席裁示:
    (一) 同意備查。
    (二) 本府電子核銷率已相當高,未來重點係提升電子發票執行率,e化勢在必行,希各局處與使用電子發票之廠商交易,促使廠商一同電子化;另請財政局通知電子發票執行率末10名局處,於1個月內提升電子發票執行率,屆時再予以檢視,倘仍無法提升者,請提報市長室會議。
    陸、臨時動議
      一、彭副市長口頭報告:
      本府春節期間拆除重慶南路高架橋,歷經87小時迅速完工(含恢復工程),請共同欣賞剪輯影片。
      主席裁示:本次重大工程提前7小時完工,全國恐無此紀錄,臺灣亟需此種激勵人心事件,參與同仁請核予敘獎,並提報獎勵,以慰辛勞。
      二、蔡副市長口頭報告:
    中央宣布自2月6日起口罩販售將採實名制,其中針對獨居長者及身心障礙等弱勢族群,已要求地方政府社會局與衛生局合作,提供地方政府現有存量之口罩,就近優先提供,惟細節及配套措施未敘明清楚,民眾已紛紛電洽社會局與衛生局,請府級防疫小組妥為因應。
      主席裁示:應俟中央公布執行辦法,本府即配合辦理。
      三、黃副市長口頭報告:
      中央提出「防疫照顧假」14日,本府約聘僱人員與職工人員依勞基法規定,僅能7日先使用家庭照顧假,另7日依現行規定則無法支薪,本人已與人事處研議,將向中央爭取;本府尚有臨時工(以工代賑),亦希以相關經費支付薪資。
          主席裁示:
          (一)有關「防疫照顧假」薪資發放方式及經費預算科目,原則上先請示中央,本府配合辦理。
          (二)社會福利易放難收,理應公平發放,北歐國家係提高所得稅額始得成為高福利社會,臺灣目前無法達到北歐模式,則應謹慎,並思考財源籌措問題。
    ◎指示事項
    本府採購契約務必注意續約時程,切勿逾期,請研考會協助,3位副市長與副秘書長則督導各自局處,並請再次審視今年各局處之KPI項目。

    散會

    2020-02-04 10:4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