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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申請身心障礙者津貼,可是從97年10月起已經沒有這項補助了,我該怎麼辦呢?

    身心障礙者津貼是國民年金開辦前,臺北市政府照顧身障朋友的措施,國民年金開辦後身心障礙者津貼階段性的任務完成,所以自97年10月 1日起,停止新申請案受理。但臺北市政府仍有多項之福利補助是提供給身心障礙朋友的。首先,中央開辦有國民年金保險制度,符合加保資格之極重度、重度身障者,可以申請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113年1月起為5,437元)。如果為65歲以上長者可以申請老年基本保證年金(113年1月起為4,049元)。再者,臺北市政府還有其他有關保障市民經濟安全的補助可提供經濟弱勢之身心障礙市民申請,包括:低收入戶生活扶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助及身心障礙托育養護費用補助等。如您對於申請補助有任何問題,可以就近至各行政區之社福中心尋求社會工作員諮詢及協助,或可電洽市民熱線1999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