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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陸就學:「役男出境大陸地區就學,如因入學許可尚未備妥,該如何處理出境事宜?出境後又應如何變更為出境就學身分,俾在大陸地區順利就學?」

    (一)先依據「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7款規定,逕至臺北市政府兵役局網站(http://docms.gov.taipei/)線上申請出境,或至戶籍地區公所臨櫃辦理,經獲准後持憑印出之核准通知單及護照出境。
     
    (二)待返回大陸地區就讀學校,取得符合大陸地區就學規定之在學證明(以臺商或臺商員工之子身分就學者,應附之證明文件請參閱此問答),經大陸地區當地公證處公證後寄回臺灣親友,再由臺灣親友持往海基會再驗證1次。
     
     (三)由在臺之成年親友檢附上述證明文件及代理人身分證、印章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申請「變更出境身分及事由」。
     
     (四) 役男經核准後,請至內政部役政司網站(
    https://www.ris.gov.tw/military-abroadStudy/app/AbStudy/notice 首頁/主題單元/役男出境核准通知單查詢及列印系統)查詢及列印出境核准通知單,於核准出境期間持憑出境,免再臨櫃加蓋出境核准章戳。(核准期限內毋須再至內政部移民署服務站申辦再出境,另請勿再行申請短期出境)。
     
     (五)申請變更出境身分及事由獲准後,始得回復大陸地區就學役男身分,繼續在大陸地區就讀並完成學業;若經申請後無法獲准,則須依規定返國履行兵役義務。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兵調體檢科,聯絡人:洪淑瑛,聯絡電話:23654361分機112,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