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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愛心悠遊卡相關FAQ

    Q1:愛心悠遊卡每月免費點數或票卡內自行加值之金額該如何查詢(含欲查詢是否有扣款錯誤之情形) ? 
    A1:
    1.持卡至臺北捷運各站詢問處旁的自動查詢機或於本市12區公所之悠遊卡展期機可查詢該票卡最後6筆刷卡(含加值)紀錄。
    2.持卡至7-11免費查詢該票卡最後6筆刷卡(含加值)紀錄,如需查詢較早(最後6筆)以前的刷卡(及交易)紀錄請至悠遊卡公司網站-悠遊卡歷史交易查詢(https://ezweb.easycard.com.tw/search/CardSearch.php)或電洽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客服專線查詢;電話(市話直撥)412-8880(手機及金馬地區請加02)。
     
    Q2:愛心悠遊卡上車不能刷怎麼辦? 
    A2:若愛心悠遊卡使用時發生問題,請持卡至區公所檢查,送修期間可先發與替代卡,票卡將後送製卡公司修復。
     
    Q3:愛心陪伴卡單獨使用有優待嗎 ? 
    A3:愛心陪伴卡需緊接在愛心卡之後使用方享有半價優待,單獨使用以全票計費。
     
    Q4:愛心悠遊卡可以免費搭乘捷運嗎? 
    A4:已於110年1月1日起,愛心卡優惠點數不分敬老註記與否皆擴大於臺北捷運使用(為原票價4折,且優先扣免費點數)
     
    Q5:愛心悠遊卡每月免費點數可以累計嗎? 
    A5:每月免費優待480點(1點1元)不累計至次月,每月均重新起算。

    Q6:愛心悠遊卡有使用期限嗎 ? 
    A6:
    1.使用期限為半年(6個月)。
    2.每半年(6個月)必須展期一次(帶身分證件、身心障礙手冊及悠遊卡)可至區公所、臺北捷運全線各站查詢機或有儲值服務之便利商店皆可展期。
    3.若逾半年未展期,即鎖卡,可至臺北捷運全線各站查詢機辦理自動逾期展期作業。
     
    Q7:愛心悠遊卡,遺失或損壞應備何文件重新辦理? 
    A7:
    1.申請補發票卡,得由持卡本人或授權委託他人,備妥代理人之身分證、印章及申請人之身分證(愛心卡者需另備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55歲以上原住民者需另備原住民身分證明文件) 、兩吋彩色照片1張、印章與製卡費用100元(如補發愛心悠遊卡及愛心陪伴卡需200元),至臺北市各區公所提出申請。
    2.票卡故障者需將票卡繳回,若屬自行損壞需另備製卡費用100元。
     
    Q8:愛心悠遊卡遺失怎麼辦? 
    A8:
    1.請先打電話至412-8880轉7(手機或金馬地區請撥:02-412-8880轉7)辦理掛失,一旦掛失則無法取消。
    2.欲續辦補發者,請自備製卡費用100元及攜帶相關證件(身分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兩吋彩色照片1張與印章至區公所申請補發。
     
    Q9:愛心悠遊卡借人使用或被冒用遭查獲會處罰嗎? 
    A9:
    1.非本人使用第一類票卡者經查獲收回其票卡並停止免費補助一年,第二次查獲者,收回其票卡並停止免費補助三年;查獲第三次以上者,收回其票卡並停止免費補助五年。
    2.非本人使用第二類票卡者,收回其票卡。
    3.前二項情形因票卡遺失,於查獲前已依規定辦理掛失者,不在此限。
    4.冒用者,依大眾捷運法第49條,除補繳票價外,並支付票價50倍之違約金。前項應補繳票價及支付之違約金,如旅客不能證明其起站地點者,以營運機構公告之單程票最高票價計算。
     
    Q10:愛心悠遊卡可以借人使用嗎? 
    A10:愛心悠遊卡採記名方式,僅限本人使用。使用時應隨身攜帶國民身分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文件供查核。
     
    Q11:外縣市身心障礙者搭乘公車、捷運可以購買愛心、愛心陪伴悠遊卡使用嗎 ? 
    A11:
    1.可至貼有「悠遊卡」標誌之特約便利超商(7-11、全家、萊爾富、OK)購買優待卡使用,享有公車半價優惠,另捷運則全額扣款。
    2.搭乘捷運可至臺北捷運各站詢問處憑身心障礙手冊(正、影本)購買4折單程票。
    3.搭乘公車,出示身心障礙手冊(正、影本)投現,可享半價優惠。
     
    Q12:外縣市身心障礙者享有愛心、愛心陪伴悠遊卡補貼優惠嗎? 
    A12:本市愛心、愛心陪伴悠遊卡補貼優惠係本府與悠遊卡公司合作辦理,針對設籍本市之身心障礙者提供補貼優惠,設籍外縣市民眾,所享補貼優惠請逕洽貴轄主管機關。
     
    Q13:愛心、愛心陪伴悠遊卡如何申辦 ? 
    A13:
    1.地點:請至臺北市各區公所。
    2.資格:
    愛心一卡:設籍且實際居住臺北市,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之身心障礙者。 
    愛心二卡:因非本人使用票卡,致票卡遭收回之身心障礙者。
    3.申請文件
    愛心卡:國民身分證正本、身心障礙手冊正本或證明、2吋彩色照片1張(如委任他人代辦,需再檢附委任書及代辦人身分證)。
    愛心陪伴卡:身心障礙者申請愛心卡時,同時申請,每位身心障礙者只限申請1張愛心陪伴卡。
     
    Q14:愛心(一)卡卡片儲值金額不足,可以享有市政府補貼優惠嗎? 
    A14:若愛心(一)卡卡片儲值金額不足以支付享有補貼後之剩餘車資時,將無法使用悠遊卡,惟依法仍享半價優惠,可於出示愛心(一)卡或身分證明文件後,以現金支付半價車資。
     
    Q15:若臺北市政府補貼優惠額度用完,愛心(一)卡卡片會如何扣款? 
    A15:若臺北市政府補貼優惠額度用完時,無法再享有免費搭乘優惠,惟依法仍享半價優惠,需自行於卡片內加值金額,搭乘大臺北市區公車、公路客運及臺鐵將於卡片儲值金額內扣半價車資(臺北捷運及新北輕軌為原票價4折)。
     
    Q16:愛心悠遊卡480點優惠點數使用內容
    A16:
    1.愛心(一)卡每月享有480點優惠點數(1點1元),月初搭乘第1次公車、捷運或敬老愛心計程車隊之計程車或復康巴士時將自動轉入480點,月底未使用完畢自動歸零。點數用完,開始扣自行儲值的金額。
    2.點數能使用範圍如下:
    (1)大臺北市區公車(雙北及基隆):每段次扣免費點數8點,點數用畢,開始扣自行儲值金額,每段次以半價扣款。
    (2)敬老愛心計程車:單趟計程車車資最高扣免費點數65點,其餘車資由自行儲值金額中扣除。
    (3)臺北市雙層觀光巴士:每次搭乘車資扣免費點數50點,其餘車資由卡片自行儲值金支付。
    (4)臺北捷運:為原票價4折,且優先扣免費點數。

    (5)公路客運:依里程遠近扣點(目前開放路線為:1717 、 1802 、 1802A、 1803 、 1842 、 1842A、 1191 、 1032 及1031)。。

    (6)YouBike:於臺北市境內租借YouBike前30分鐘扣除5點,30分鐘後每30分鐘扣10點,4小時後至8小時每30分鐘扣20點。

    (7)臺鐵:自112年7月1日起,本市愛心卡點數可使用搭乘臺鐵,進站或出站其中一站為本市內任一車站(萬華、臺北、松山、南港等4站),進出站皆需走專用閘道(TPASS),每趟最高補助30點,可搭乘區間(快)車、莒光號、PP推拉式自強號,惟不適用觀光列車、團體列車、太魯閣列車、普悠瑪列車、3000型自強號及其他臺鐵局指定列車(具專屬性及不發售無座票之列車)。另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雲林縣等轄內車站,由於臺鐵專用閘門通道尚未建置完成,如身障者於上述縣市內車站進站或出站,即無法使用點數扣抵部分車資,需由愛心卡自行儲值金或現金支付整趟車資。

    (8)復康巴士:自112年10月1日起,本市愛心卡點數可使用搭乘復康巴士,單趟復康巴士車資超過85元時,最高得扣點數65點,其餘車資由悠遊卡內自行儲值金額中扣除。

    (9)貓纜:每次搭乘扣免費點數50點。

    (10)新北輕軌:為原票價4折,且優先扣免費點數。

    (11)桃園機場捷運:自113年1月1日起,本市愛心卡點數可使用至桃園機場捷運,單趟補助上限30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