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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布「臺北市政府處理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1份

    • 發布機關:臺北市勞動檢查處
    • 類別:一般公告,財經

    因職業安全衛生法自103年7月3日實施,本府配合修正「臺北市政府處理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名稱並修正為「臺北市政府處理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如附件,並自103年9月15日生效。

    發布機關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